发布时间:2018-07-16 13:30:59 来源:中公教育
注册会计师税法考试资料:【中公山西会计考试网】提供2018年山西注册会计师会计税法辅导资料,包括注册会计师税法重点题型、各章节知识点归纳汇总。本文为广大考生提供2018注册会计师《税法》考点之应税收入与扣除项目。
加入中公会计官方注会交流平台,讨论注会问题,获取更多学习资料,戳这里》》快速进群
【内容导航】
(一)应税收入
(二)扣除项目的确定
【所属章节】
本知识点属于《税法》科目第七章房产税法、契税法和土地增值税法第8讲契税法的内容
【知识点】应税收入与扣除项目
计税依据——转让房地产增值额的确定
在计算土地增值税时,首先应该考虑是什么样的纳税人:
卖地有卖地的方法,卖房有卖房的方法;新房有新办法,老房有老办法。
配比原则应用:
土地增值额=转让房地产收入-税法规定的扣除项目金额
【注意】开发一个项目,该项目由三个项目构成,比如征了一块50000平米的地,建设A、B、C三个项目,整个开发过程中的费用应该在三个楼盘之间进行分配,将来销售A楼盘时应该配比A楼盘的费用。(计算)
(一)应税收入
纳税人转让房地产所取得的收入,是指包括货币收入、实物收入和其他收入在内的全部价款及有关的经济利益,不允许从中减除任何成本费用。
【解释】要注意营改增以后的房屋销售收入,一定不含增值税。
(二)扣除项目的确定:
新建房转让——房地产企业扣除5项(重点)
1.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
2.房地产开发成本
3.房地产开发费用
4.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的税金
5.财政部规定的其他扣除项目
责任编辑(车小仙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