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8-07-16 15:02:53 来源: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一、招聘单位简介
山东省林业科学研究院隶属于山东省林业厅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是围绕全省林业发展开展科学技术研究和技术服务咨询。全院现辖7个分院,建有国家级“黄河三角洲森林生态系统定位研究站、国家林业局经济林产品检验检测中心、国家林业局华东核桃工程技术中心”等5个国家平台;省重点实验室、“泰山学者”岗位等9个科研平台;在东营、日照、济南建有科研示范基地7000多亩。
二、招聘岗位和人数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2018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发〔2017〕46号)要求,结合工作需要,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5名,其中,中级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2名,初级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3名,具体岗位及条件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
4.中级专业技术岗位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2年7月11日以后出生),初级专业技术岗位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1977年7月11日以后出生);
5.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岗位条件
1.学历、学位、专业等条件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
2.应届毕业生的学历、学位及相关证书,须在2018年7月31日前取得。
3.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应聘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通过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www.sdhrss.gov.cn)、山东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www.sdbys.cn)、山东省林业厅网站( www.sdly.gov.cn)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
责任编辑(清欢白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