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注册会计师:《会计》考点之持有待售的固定资产

发布时间:2018-07-11 11:17:59     来源:中公教育


编辑推荐关注微信公众号:shxzgkj ,领取会计各类考试备考资料及试题等
编辑推荐会计各类考试相关问题咨询答疑:13333413768或13333413084(同微信)
编辑推荐2018山西会计职称考试辅导课程(签订协议,初级,注会,中级,一科不过全额退) 

注册会计师会计考试资料:中公山西会计考试网】提供2018年山西注册会计师会计辅导资料,包括注册会计师会计重点题型、各章节知识点归纳汇总。本文为广大考生提供2018注册会计师《会计》考点之持有待售的固定资产

加入中公会计官方注会交流平台,讨论注会问题,获取更多学习资料,戳这里》》快速进群


【知识点】持有待售的固定资产

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非流动资产应当划分为持有待售:一是企业已经就处置该非流动资产作出决议;二是企业已经与受让方签订了不可撤销的转让协议;三是该项转让将在一年内完成。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包括单项资产和处置组,处置组是指作为整体通过出售或其他方式一并处置的一组资产以及在该交易中转让的与这些资产直接相关的负债。

企业对于持有待售的固定资产,应当调整该项固定资产的预计净残值,使该项固定资产的预计净残值能够反映其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金额,但不得超过符合持有待售条件时该项固定资产的原账面价值,原账面价值高于调整后预计净残值的差额,应当作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某项资产或处置组被划归为持有待售,但后来不再满足持有待售的固定资产的确认条件,企业应当停止将其划归为持有待售,并按照下列两项金额中较低者计量:

(1)该资产或处置组被划归为持有待售之前的账面价值,按照其假定在没有被划归为持有待售的情况下原应确认的折旧、摊销或减值进行调整后的金额;

(2)决定不再出售之日的可收回金额。

符合持有待售条件的无形资产等其他非流动资产,比照上述原则处理,这里所指其他非流动资产不包括递延所得税资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规范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和生物资产、保险合同中产生的合同权利。


温馨提示:

获取更多会计报考资讯,备考资料,模拟试题请关注山西中公会计微信公众号、山西中公会计QQ交流群:

责任编辑(车小仙儿)

相关文章推荐
考试日程
重点推荐
视频专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