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山西临汾永和县医疗集团招聘公告(3)

发布时间:2018-07-09 09:34:24     来源:永和县人民政府

五、体检

根据考试成绩,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人选。如考生出现违约,可依次递补。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的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本人可在体检结果公布后3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查,经招聘工作领导组同意后,在另一医疗机构组织复检,以复检结果为准。

体检由招聘工作领导组组织实施。

六、考察

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对象。

用人单位要组织对其思想政治表现、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主要考察应聘者在校期间的学习情况、平时思想政治表现等,原则上以学校毕业鉴定等证明材料为准。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考察并提供个人完整档案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考察不合格者,取消其聘用资格,缺额不再递补。

七、聘用与待遇

1、县招聘工作领导组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人与被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经县卫计局审核后报县人社局办理相关手续,确定人事关系。

2、所聘人员一律实行聘用制和试用制。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聘用期限为5年,5年内受聘人员不得转岗或调动工作,仍未取得相应执业资格者予以辞退,聘期内需参加住院医师转岗培训者,根据培训期限增加聘用期,具体履约情况由用人单位和受聘人员在聘用合同中约定。

3、受聘人员纳入全额事业编制管理,试用期内县财政保障其工资及福利待遇,医疗、养老等社会保障待遇与全县其他全额事业单位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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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永和县医疗集团校园招聘2018年应届毕业生计划表

2、永和县医疗集团校园招聘2018年应届毕业生报名登记表

永和县医疗集团校园招聘工作领导组

2018年7月6日

原公告名:2018年永和县医疗集团校园招聘应届毕业生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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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车小仙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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