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8-07-05 09:48:47 来源:高新区组织和人力资源部
为深入推进高新区改革创新发展,经区党工委、管委会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引进具有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计划
本次引进高层次人才具体岗位及要求详见《长治高新区2018年引进高层次人才岗位设置表》(附件一)。
二、引进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二)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三)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四)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专业、资格和工作能力;
(五)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3年7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以下(1978年7月1日以后出生)。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2.现役军人、试用期和服务期内的公务员(含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3.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4. 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责任编辑(车小仙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