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8-07-05 09:48:47 来源:高新区组织和人力资源部
(六)公示
根据面试、体检、考察考核结果,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并在长治高新区门户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七)聘用审批
公示期间无异议的,由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六个月,试用期包含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经查证属实,取消聘用资格。
四、纪律与监督
本次公开引进人才工作严格按照“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的要求组织实施,全程接受社会各界和纪检监察机关的监督。
咨询电话:0355-8583591
监督电话:0355-8505521
附件:
原公告名:长治高新区2018年引进高层次人才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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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车小仙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