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8-07-11 16:52:10 来源:运城市盐湖区人民政府
为深入实施“人才强区”战略,进一步优化人才队伍结构,更好地服务高校毕业生到我区工作,经研究,面向全国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及国内外重点院校研究生开展专项招聘工作,根据《运城市盐湖区2018年事业单位专项招聘实施方案》,发布以下公告:
一、招聘原则
本着“公开、平等、对口、择优”的原则,做好本次招聘工作。
二、招聘计划
招聘岗位为专技岗位,具体招聘岗位及相关岗位条件见附件1。
三、招聘对象
1、毕业于国内重点院校的硕士研究生(国内重点院校为2017年教育部、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发布《关于公布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及建设学科名单的通知》公布的高校及学科)。
2、毕业于国外重点院校并已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和学位认证书的硕士研究生(国外重点院校为U.S.NEWS、THE、QS、ARWU世界大学最新版本排名的前200名学校)。
四、资格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有下列基本条件:
1.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无违法违纪行为。
2.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上专业须与岗位要求专业一致,并取得相应的学位证书。
3. 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 有工作单位的人员报考须经所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人员,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均不得报考。
2.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管理人员)和招聘到事业单位工作不满1年的人员、现役军人不得报考。参加公开招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3.应聘人员在报名后、聘用之前已成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或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
4.在原单位出现重大医疗事故或被吊销医师执照的人员不得报考医疗卫生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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