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8-07-04 10:01:26 来源:山西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根据工作需要,我集团公司拟通过市场化选聘的方式面向社会招聘3名总法律顾问。现将具体选聘岗位、条件、程序及有关要求公告如下:
一、选聘岗位及条件
集团公司所属企业路桥集团、交投集团、高速集团总法律顾问各1名,具体选聘条件如下:
1.拥护、执行党和国家的基本路线、方针和政策,秉公尽责,严守法纪。
2.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且应当具有法律相关职业资格(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制度实施后,应当具有法律职业资格或者律师资格)。
3.具有较强的决策判断能力、经营管理能力、沟通协调能力、监管控制能力、处理复杂或者疑难法律事务和突发事件能力,具备较强的开拓创新意识和市场竞争意识,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操守和个人信用记录。
4.具有累计8年以上企业法律事务工作经历或者与企业经营管理、国有资产监督管理业务相关的经历,熟悉并实际从事法律事务相关工作。
5.分管法律事务工作的企业副职(或相当于副职的)企业领导及管理人员、在企业法律事务相关部门任职3年以上的中层正职,或主管子企业法律事务相关部门工作且任相当于企业中层正职职务3年以上的其他企业领导人员。
本条中“企业”指山西省属企业或相当于山西省省属企业规模的企业。
6.身体健康,能够胜任本职工作,年龄在50周岁及以下;特殊优秀的,年龄可放宽至53周岁(年龄计算截止到2018年4月30日)。
7.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认为需要具备的其它条件。
8.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正在受司法机关立案侦察或纪检机关(监察部门)立案审查的;在党纪、政纪处分所规定的提拨使用限制期的;受过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违反计划生育有关规定,正在处罚期的。
应聘者为专职律师或法学专家的,除应同时具备上述1、2、3、6、7所列条件外,律师应当具有15年以上企业法律实务方面的执业经验且从业声誉良好;法学专家应当具有副教授及以上职称,从事教学或者科研15年以上,有突出研究能力和优秀研究成果,具有企业法律实务工作经验的优先。受聘律师、法学专家不得存在影响其担任企业总法律顾问的相关问题,且在应聘后应当辞去原有工作,在岗率和专职率达到100%。
二、报名
(一)公告发布
本次公开选聘工作网上公告时间为2018年7月5日至7月10日。应聘人员登录山西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官网(http://www.sxjkjt.com.cn/)查看招考公告并下载报名表,供现场报名时用。
(二)现场报名与资格预审
时间:2018年7月11日(上午9:00-12:00,下午3:00-18:00)
地点:太原市南中环街清控创新基地B座2308室
应聘人员必须本人携带以下材料参加现场报名与资格审核:
1.招聘公告里下载填写的报名表2份(打印版);
2.户口本、身份证和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如身份证丢失,须提供公安机关出具的户籍证明,临时身份证不采用;
3.工作经历证明及证件等相关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4.取得国外学历的应聘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和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集团公司资格预审小组现场对应聘人员相关资料进行预审。
(三)资格复审
集团公司资格复审小组对现场报名通过预审的应聘人员资料进行复审。复审合格后电话直接通知应聘人员,参加面试。
责任编辑(车小仙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