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山西潞城市招聘幼儿教师公告(30人)

发布时间:2018-06-17 09:50:01     来源:潞城市政府网

宁武县事业单位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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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幼儿园教师队伍建设,规范学前教育管理,提高幼儿园保教质量。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性岗位幼儿教师30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名额及条件

(一)招聘名额

招聘市直幼儿园或乡镇中心园幼儿教师30名,其中男教师5名,若男教师报考人数不达开考比例2:1,将名额适当调整为女教师岗位。

(二)报名条件

1、报考人员具有潞城市户籍(以2018年6月15日前登记落户为准),且年满十八周岁(2000年6月15日前出生)。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无违法违纪行为。

3、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修养,热爱幼儿教育事业。

4、具有适应幼儿教育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报考人员须为全日制中专及以上学历。

6、具有幼儿教师资格证(具体要求详见《招聘简章》)。

7、年龄符合报考岗位要求。

8、潞城市中小学、幼儿园临代教师在职的资格认定以2017年1月至12月时间段为准。

9、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在各级机关事业单位报考中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人员,均不得报考。

二、招聘办法和程序

此次招聘采用现场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选岗、聘用等办法依序进行。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招聘信息查询网址为潞城市政府网(www.lc.gov.cn)。咨询电话:0355-3553818 联系人:王经理

1、报名时间:2018年6月23日至25日(每天上午8:00-12:00,下午2:30-18:00)

2、报名地点:潞城市职业高中六楼会议室

3、报名时须提供以下证件:

(1)二代身份证、户口薄的原件和复印件;

(2)毕业证的原件和复印件;大专及以上学历需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要求:A4纸打印,带二维验证码,并在验证期内,《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可在中国高等教育学历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查询并打印);

(3)幼儿教师资格证的原件和复印件;

(4)近期一寸免冠红底彩照6张;

(5)潞城市中小学、幼儿园工作经历证明资料。公办幼儿园的在职临代教师工作经历证明由所在园提供,园长签字后加盖单位公章;集体幼儿园的在职临代教师工作经历证明由所在园提供,经所在村委、乡镇、中心学校联合审核,主要负责人签字后加盖单位公章。若在职临代教师存在两个及以上幼儿园的工作经历现象,相关工作经历证明按以上程序分别认定。公办中小学在职临代教师工作经历证明由所在学校提供,校长(中心学校校长)签字后加盖单位公章。

(6)报考人员本人现场报名,提供证件资料经工作人员审查后,领取并填写《诚信承诺书》和《报名登记表》各一份。《报名登记表》填写的相关信息应当与提供的证件资料载明的信息一致。

报考人员提供的信息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资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凡因证件不全或提供的证件与报考岗位条件不符,主要信息不实或填报有误、不全等导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

资格审查贯穿此次招聘全过程。

4、实际报名人数与岗位拟招聘人数应达到2:1的比例方可开考,如报名人数不达该比例,对拟招聘岗位进行相应核减或调整。

5、笔试时间、地点及《考生须知》详见准考证,领取准考证时间另行通知。考生请妥善保管好自己的准考证,参加招聘的各个环节都须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

7、考试费用50元/人,考试收费参照《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财政厅关于重新核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行政事业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晋发改价格发〔2016〕467号)。潞城市城镇低保户、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需持潞城市民政局发放的有效低保证或潞城市扶贫办出具的贫困户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经核实后可减免考试费用。

(二)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两部分,总分为100分,实行两级百分制,考试成绩笔试占50%,面试占50%。

1、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内容包括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基础理论占20%,专业理论占80%。

基础理论包括幼儿教育学、教育心理学。专业知识包括《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幼儿园工作规程》、《幼儿园教师专业标准》等。

2、面试包括结构化面试和专业展示两项,重点测试应试者的分析理解、逻辑思维、临场应变、语言表达、组织协调、专业素养等综合素质。

面试对象按照拟招聘岗位2倍的比例根据报考人员的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同一岗位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可共同列入该岗位面试对象。面试对象不达拟招聘岗位人数比例,参加本岗位笔试人员全部进入面试环节。

面试时间、地点、注意事项详见《面试通知书》。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面试的,视为放弃面试资格。

3、综合成绩。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笔试、面试和考试总成绩均采取四舍五入的办法保留两位小数。

责任编辑(刘慧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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