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山西事业单位公共基础知识练习题(十七)

发布时间:2018-03-01 13:35:44     来源: 山西中公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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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下列属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职权是( )。

A.修改宪法

B.选举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副主席

C.解释宪法和监督宪法实施

D.制定和修改刑事、民事、国家机构和其他基本法律

2.我国刑法规定在我国领域内的犯罪是指( )。

A.受害人居住地在我国领域内

B.犯罪人居住在我国领域内

C.犯罪行为或者结果有一项发生在我国领域内

D.受害人与犯罪人均居住在我国领域内

3.经济学领域所谓的“看不见的手”的最初提出者是( )。

A.亚当·斯密 B.凯恩斯 C.大卫·李嘉图 D.萨缪尔森

4.下列关于我国社会管理及其创新的说法,错误的是( )。

A.社会管理的根本目的是让人民生活的更自由,更幸福

B.要逐步形成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社会建设新格局

C.把群众满意不满意作为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D.要搞好社会管理,必须加快推进以和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

5.关于省内按地区设立的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副院长的任免,下列哪个表述是正确的?( )

A.中级人民法院院长由省高级人民法院任免

B.中级人民法院院长由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选举

C.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由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

D.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由省高级人民法院任免

1.C【解析】《宪法》第67条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行使解释宪法、监督宪法的实施的职权。A、B、D三项属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职权。

2.C【解析】《刑法》第6条第3款规定,犯罪的行为或者结果有一项发生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就认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犯罪。

3.A【解析】“看不见的手”最早出现于亚当·斯密的《国富论》中。故选A。

4.A【解析】胡锦涛总书记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社会管理及其创新专题研讨班”的讲话中,指出:我们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根本目的是维护社会秩序、促进社会和谐、人民安居乐业,为党和国家事业发展营造良好社会环境。

5.C【解析】根据法律规定,地方各级人民法院院长由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和罢免,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庭长、副庭长和审判员由本院院长提请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在省、自治区内按地区设立的和在直辖市内设立的中级人民法院院长,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根据主任会议的提名决定任免,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庭长、副庭长和审判员由高级人民法院院长提请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故本题答案选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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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小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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