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国考太原海关资格复审寄送材料通知

发布时间:2017-01-16 18:18:34     来源:太原海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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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海关2017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入围面试人员名单已在国家公务员局专题网站公布。根据国家公务员局和海关总署2017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相关要求,现将参加面试考生需寄送的有关材料及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面试确认

请进入面试的考生于2017年1月18日前发送电子邮件到3069126450@qq.com进行确认,邮件标题格式:“××(考生姓名)确认参加××单位××职位面试”;邮件正文请注明:姓名、身份证号、准考证号、报考职位、公共科目笔试总成绩、联系电话等。网上报名时填报的通讯地址、联系电话等信息如有变化,请在邮件正文中注明。

逾期未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不再进入面试程序。

二、寄送材料

请考生于2017年1月23日前(以寄出邮戳为准)将以下材料通过邮政特快专递寄至太原海关人事教育处接受资格复审(一般不接待本人或快递公司送达),并在备注中注明“公务员面试资格复审材料”字样备查。因故不能按时寄送材料的,要及时与我关联系。

地址:山西省太原市学府街112号,邮政编码:030006

考生应提供如下资料:

1、报名登记表(从国家公务员局网站下载,贴好照片,如实、详细填写个人学习、工作经历,时间必须连续,并注明各学习阶段是否在职学习,取得何种学历和学位)。

2、报名推荐表复印件(从国家公务员局网站下载,加盖所在学校公章,须注明培养方式,同时提供加盖学校教务部门公章的成绩单)。如假期无法盖到学校公章的,可先寄送,待假期后尽快补齐,并在面试前补交或另行寄送。

3、身份证复印件(正反2面,复印在1张A4纸上)。

4、学生证复印件(已毕业考生除外)。

5、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复印件。

6、报考有户籍限制职位的要提供户口簿(户口登记卡)首页、本人页复印件。

7、毕业证、学位证复印件(尚未取得的请书面说明,专升本的须附专科学历复印件)。

8、附页说明其他需要声明的事项以及联系电话、联系人及通讯地址(含邮政编码)。

9、二寸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4张(须与办理报名确认手续时提供的照片一致),近期全身生活照1张,并在每张照片背面用圆珠笔注明姓名、报考职位。

三、注意事项

1、考生应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材料不全或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将取消面试资格。

2、考生须按照上述序号顺序整理后提交,所提交材料不予退还。此外,面试前还将进行现场资格复审,届时请考生备齐以上材料原件。

3、请考生务必保证所提供的联系方式能够及时联系到本人,如报名时提供的通讯方式有误或有变动,请立即将变动情况告之我关。

4、如有放弃面试资格的考生,请务必提前告知我关,并按照附件的格式提供《放弃面试资格声明》,经本人签名,于1月18日24时前传真至0351-7119092。不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放弃声明,又因个人原因放弃面试的,将上报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记入不诚信记录。

四、请考生及时关注中国海关考录网和太原海关网站发布的关于考录工作的后续通知。

联系电话:0351-7119292 7119028

传真电话:0351-7119092

互联网联系邮箱:3069126450@qq.com

邮寄地址:山西省太原市学府街112号

邮编:030006

特此通知。

原标题:太原海关关于2017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寄送材料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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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海关

2017年1月13日

责任编辑(草记英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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