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山西公务员行测技巧:“双管齐下”轻松拿下定义判断

发布时间:2016-04-01 09:51:50     来源: 山西中公教育

编辑推荐 公务员考试行测常识判断技巧汇总
编辑推荐 公务员考试行测言语理解与表达技巧汇总
编辑推荐 公务员考试行测数量关系解题技巧汇总
编辑推荐 公务员考试行测判断推理技巧汇总
编辑推荐 公务员考试行测资料分析解题技巧汇总

众所周知,定义判断作为行测必考题目,随着考试难度的加大,题干包含多个定义的题目越来越多,题干和选项的阅读量大大增加,对考生在短时间内快速理解定义并判断选项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那么应该如何在紧张的考场上快速解决这一题型呢?在此,中公教育专家给大家介绍两种解题方法,轻松、快速拿下定义判断!

在介绍三种解题方法之前,我们先来谈谈定义判断近几年的考情分析和大家复习定义判断常见的几个误区。

一、考情分析

从定义判断考察的知识点上看,社会学、经济学相关定义出现的几率比较大,考生在复习的时候应该予以重视,平时多积累相关知识对于解题大有裨益,但是我们也可以发现,今年来定义判断考察过程中涉及的学科知识越来越多,这就提醒我们这种题考的不是平时知识积累,更多的是对这类型题的解题方法的掌握,要答好这种题目必须掌握一定的技巧,并进行小量的训练。

二、定义判断复习的误区

误区一:定义判断和知识面成正比

很多人认为知识面越宽,定义判断答对的成功率越高,事实不是这样的。实际上,定义判断和知识面没有关系,如果以专业的眼光来做定义判断的话,反而不利于快速做出正确判断。

误区二:定义判断需要长时间专门辅导

有些考生花大量的时间找专业人士进行定义判断的辅导,这是有违考试规律的,同时也浪费了广大考生的宝贵时间,是不可取的,中公教育专家建议考生朋友不要花大量时间用在定义判断的复习上,只需要花十分钟掌握以下方法就可以搞定,下面我们来详细分析。

三、解题方法

(一)核心成分分析法

所谓核心成分分析法,就是寻找定义判断中的核心成分,具体包括主体、客体、目的、原因、条件、结果。这种方法常用于解决定义较短,但是题目意思不好理解的题型,如管理类、经济类和法律类等。

1、主体是行为/事件的发动者,与主体相对应的是客体,主要有:政府、企业、个人等。在寻找定义核心成分时,首先要确定该定义有无明确的主体或客体,通过主客体进行选项的排除。

2、目的:有些定义会明确指出其目的或动机,常见的提示词有:“达到…….目的”、“为了…….”、“确保……”.、“以期…….”等。

3、原因:有些定义中规定了产生某些现象或采取某些行为的原因,常见的提示词有:“由于…….原因”、“因为…….”、“出于…….的原因”等。

4、条件:有些定义中包含了一些前提条件或者对主客体的限定,常见提示词:“以……为前提”、“基于……”、“在……条件下”等。

5、结果:有些定义还会明确指出要达到什么样的结果,常见提示词:“造成”、“导致”、“实现”等。

例1:行政成本:政府为了社会的公共管理和为公众提供公共服务付出的代价,包括直接行政成本和间接行政成本。

下列没有涉及行政成本的一项是:

A.某政府部门为了提高工作效率合并机构、精简工作人员

B.某区政府为应对私家车增多的问题,新建了两个地下公共停车场

C.某商业银行为方便广大用户处理业务,耗费巨资开通了手机银行业务

D.某公安局招聘交通协管员协助交警维护交通秩序

【答案】C。中公解析:行政成本的定义要点为:①政府;②为社会公共管理和为公众提供公共服务付出的代价。C项商业银行不属于政府,不符合要点①,故答案选C。

例2:政策性收益是指由于某些政策、法规的变动而导致的个体收益,这种收益不会导致整个社会财富的增长,只会导致整个社会财富的重新分配。

根据上述定义,下列涉及政策性收益的是:

A.由于利率调整,小李的存款利息比此前每月增加100元

B.由于国家加大西部开发力度,某县获得了5000万元专项水利建设基金

C.由于市相关部门联合整治经营环境,小张经营的书店效益明显好转,每月营业额增加5000元

D.歹徒意欲行凶,小王挺身而出制服了歹徒,因此获得市政府见义勇为奖5万元

【答案】A。中公解析:政策性收益的定义要点:①由于政策、法规的变动;②个体收益。A项符合定义要点;B项某县获得的专项水利建设基金并不是个体收益,不符合定义要点②;C、D两项都不是由于政策、法规的变动引起的,不符合定义要点①。故答案选A。

(二)主特征分析法

所谓主特征分析就是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对题干信息的主要特征进行同义转述,这种方法常用于解决一些措辞比较晦涩难懂,但定义本身比较简单的题目,如社会、心理等学科。

例3:“翻异别勘”是宋代为防止冤假错案而规定的复审制度,是指犯人如果在录问或行刑时提出申诉,案件必须重新审理。宋代的“翻异别勘”分为原审机关的“移司别勘”和“差官别推”两种形式。“移司别勘”是指由原审机关将案子交给另一个同级的司法机关复审。“差官别推”是指原审机关将案子申报到上级机关,由上级机关负责差派与原审机关不相干的另外一个机关的官员重新审理。这种情况下,往往或者是差派上级机关的官员前往原审机关主审,或者将案子移往上级机关复审。

根据上述定义,下列不属于“翻异别勘”的是:

A.犯人对州县审理的案件提出申诉,可以将案件移交至州县的上级——路的长官进行重审

B.宋代中央司法机关刑部分左、右两厅,对其中一厅审理的案件,若犯人提出申诉,则由另一厅重审

C.犯人对州县审理的案件提出申诉,州县的上级——路的长官可以亲至州县对案件进行重审

D.宋代地方司法机关从上至下分为路、州、县三级,对由县上诉至州的案件作出判决后,若犯人提出申诉,则由州发回县重审

【答案】D。中公解析:翻异别勘的定义要点为:由原审机关将案子移交给另一个同级的司法机关复审或者是申报到上级机关复审。D项:县上诉至州后,犯人提出申诉又发回县重审,是发回下一级机关,不符合定义。故答案选D。

中公教育专家提醒大家:定义判断一般难度很小,如果考生掌握做题规律,在平时稍加练习,考场上认真审题,完全属于拿分题型。最后祝大家考试成功!

关注山西中公教育微信号shxoffcn,第一时间了解山西省考最新资讯!

更多山西公务员行测考试相关资料欢迎查看行测答题技巧

责任编辑(草记英雄)

分享
相关文章推荐
重点推荐
视频专区